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市建委、市安监局于7月14日到22日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对广州地区建筑工地施工作业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依据
根据建设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人教〔2002〕7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的意见》(建人教〔2005〕240号)、《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字〔2002〕36号)、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我市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穗建宣[2003]193号)精神,本次检查在穗建筑工地施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砌筑工、抹灰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木工、防水工、架子工、油漆工(简称八大工种)等作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情况,要求在我市建筑工地作业的人员,需全部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分成三个组,分别对全市12个区(市)的工地进行抽查,一共检查工地38个。受检企业能积极配合,提供档案资料,对安全培训工作较为重视,特殊工种持证相对较好。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1.企业对施工作业人员(包括八大工种)需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重视程度不够,造成八大工种持证上岗率低。
2. 企业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宣传和引导不够,导致施工作业人员不知道必须持证上岗,或者不清楚如何参加培训和取得证书。
3. 企业对人员管理不够严格,加上人员流动性大,导致少数工地出示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与施工现场实际的操作人员对不上号,出现人证分离的情况。个别工地甚至存在持假证上岗的情况。
三、整改措施
1.各区(县级市)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工地施工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检查力度,要运用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建筑劳务作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持证上岗作业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要将对八大工种持证率的检查纳入平时工地检查的内容,每次检查的结果要进行通报并将整改措施送达受检企业和工地,同时,将通报抄送市建委宣传教育处;要督促施工企业、劳务企业按要求招用和录用持证人员;督促施工企业制订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计划并抓好落实;督促相关企业在办理平安卡时,将职业资格证书的号码录入平安卡中。
2.施工企业负有组织实操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责任,监理企业负有对施工企业是否录用持证人员上岗的监管责任。各施工企业必须尽快制定出今年第三、四季度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计划(计划包括工地总人数、应培训人数、各工种人数、培训工作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于8月15日前将计划报广州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 ),并联系有资质的职业技能鉴定站(附表1)开展培训鉴定工作,确保每一个工地达到持证要求;各总承包企业对使用的分包队伍培训鉴定情况负有监管责任,严格掌握劳务分包企业的施工人员培训计划、培训报名、鉴定取证和持证率等情况,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督促其加快培训进度,并在8月份内完成报名培训与鉴定工作。10月份将对全市工地展开以建筑工地施工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情况为重点的全面检查。
3.在省、市、区(含县级市)全面开展我市建筑工地持证上岗大检查的基础上,市建委将组织有关法执法部门和新闻单位重点回访、暗访、回检本次抽查的38个工地(附表2)的整改情况。
4.加大处罚力度。我委将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对工地职业资格证书的持证情况实施检查、记录,对未达到持证要求且未落实培训、鉴定计划的施工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不良行为,同时将作为企业市场准入、清出的依据。
5.加大对持证率未达标企业和工地的曝光次数。每次检查,除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外,将邀请广州地区新闻单位参加,新闻单位将对检查中的结果对社会公布,实施社会和舆论监督。